神獸 鶳 之 抵制、裝修、制裁 (Part 1 之戰略原則)

四個月以來港共軍政府的黑哨手段終於引發各項民間反制,由抵制商戶到近期屢次的神獸 鶳 召喚 ── 私了黑警、黑道打到爆缸,對有份同港共軍政府串謀嘅商戶「提供裝修服務」等等,和理非已不反感甚至支持勇武派兄弟們。

港共軍政府知道「破壞商戶」嘅輿論陣地已盡失於是使出更多更矛柴至極嘅招數 (例如近日嘅「反蒙面法」、威迫商戶停業 defecto 宵禁)。

港共軍政府 / 支那共匪 (尤其是張曉明,王滬寧呢啲變態狂魔) 仲會做乜出嚟大家就控制唔到,但 「神獸鶳出沒」既然取得一定軍事戰略成效,就應該維持响軍事角度嘅作用,甚至設法提高效益;亦要設法避免傷及無辜、減低支那共匪 Spin 嘅可能性。

有人認為但凡「撐警」嘅商戶、人物、組織機構就算唔「神獸鶳召喚」都應該要列入抵制之列。但是從戰略角度與及實用主義所形成的實際需要,根本無可能「原則塔利班」一刀切。例如 M 記,縱使大股東係支那共匪,但近四個月以來無公開撐港共軍政府,姑且可以「忍佢」;更現實並市儈啲講,「四草嘢」甚至更平價錢就可以填飽個肚,對於好多瀕臨山窮水盡嘅手足嚟講真係救命稻草,「尚且有利於我方」就唔應該有任何「神獸鶳召喚」 之念。

舉另一個極端少少嘅例子 ── 公開撐過 Mrs Hitler、反對「反國教」嘅李克勤。有唔少朋友私下問我「幾時好似佢師傅啲 Fans 咁掟爛晒佢啲碟」,我嘅諗法係佢呢四個月都無出過聲 ( May be「微波爐叮熟個仔」唔俾佢出聲 ),所以仲未駛計劃要執佢啲 CD 出街。

呢兩個例子不單說明我嘅底線 ── 以「有無公開表態支持港共軍政府」 為最根本基礎原則,更在說明就算有支那共匪背景或聯繫並不代表有必然的立場取態,但即使唔撐警係唔會方便公開表態,極其量只能「隻眼開隻眼閉」。我可以好肯定講,商界當中唔少呢類情況。下下要「直咇腸」要人表態,咁同文革紅衛兵有乜撚嘢分別先?!

再舉一個相當實在嘅例子 ── 港共軍政府衛隊「扮接放學」最普遍車款之一 Kia Cerato

無錯,香港代理賣幾百部 Kia Cerato 俾政府,但客觀講全香港無人諗過軍政府會拎嚟做咁撚柒鳩仆街嘅事。硬係要「原則塔利班」要 Kia 香港代理「硬食」beyond their control 嘅責任,唔好話道理上點講都講唔過去,仲必定有強力與論反彈「無差別攻擊」,即係有如港共軍政府一樣,輿論戰仲唔輸撚死都未得天光呀!況且 Kia 車廠 / 香港代理都沒有一如某個香港人當神咁拜嘅德國牌子賣殺人武器俾港共軍政府;陳列室班 Sales 近幾個月都無再以「政府都買 Cerato,證明好可靠襟用」做 selling point 向客人推介…… 面對 Kia 呢類例子嘅情況嘅態度應該係 當無事發生過

當怒轟港共軍政府濫殺無辜違反國際法、戰爭罪行嘅時候,我哋更加唔可以做同類嘅事。要避免「誤傷平民」除咗要摒除「原則塔利班」,仲要有足夠知識判斷係咪「真‧無辜」。「誤炸」上海商業銀行嘅錯誤,我相信就係某啲人一見「上海」兩個字就認定係支那共匪然後「神獸鶳召喚」。事實上,香港尚有唔少類似情況,例如位於佐敦道/彌敦道交界嘅「裕華國貨」。

唔好以為招牌有「國貨」兩個字就係支那共匪然後萌生「裝修」念頭。可知道我哋呢啲「南洋怪獸」有個極膠爛 gag ── 裕華總店地址係 新加坡余東璇街70號。

裕華國貨創辦人余連慶係印尼華人。無錯,歷史上印尼有唔少華人投共去也,但余連慶極其量只係文化上大中華膠,而且余家兩代都少沾政治。如果見「國貨」二字就上腦…… 關公真係多撚謝晒你。

「無辜」就必要被免誤傷,「抵死」或扮無辜嘅敵軍應該點處置?我認為首先都係要守返 Rules of engagement 原則 ── 除非有絕對戰略需要,否則敵軍無行動就唔應該主動攻擊,即係前段提及 「有無公開表態支持港共軍政府」嘅更高層次的概念。

例如 肥媽 Maria Cordero 如果夠膽出街但無好似馬蹄露咁公然挑機的話,掂行掂過當佢透明,或是真係氣上心頭就頂盡兜口兜面 foda-se a sua mãe 咪算囉。引伸至商界方面,曾公開表態撐警嘅商號就當罷買罷食?如果只係一個侍應仔鳩噏一句的話,會唔會太過上綱上線呢?無錯,可能係個老闆借小職員把口,但如果經營者係「自己友」的話,咁就「誤傷隊友」。咁咪「迫個老闆表態囉」,但如果經營者又係因為大環境唔方便公開表態,唔通又因為個小職員衝出嚟柒又準備「裝修」呀?!

有一個好實在嘅例子可以同大家講。上星期有一部專線小巴衝向群眾 (唔係鳳德邨嗰部),好多人想幫小巴公司「出劏車紙」…… 但撇除我同多位與業界有聯繫嘅友好「㩒住」與及司機被即時解僱,該專線小巴嘅老闆响2016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提供咗車窗廣告位予最少兩位我曾公開表態支持嘅候選人,佢甚至怒抦我「你早啲出聲吖嘛,俾晒所有位過佢哋貼呀」

要是有實際行動嘅記錄 (e.g. 美心集團、馬蹄露、何君堯)、或未有在條件容許下撇清與實際行動關連的 (e.g. 優品360 vs 福建幫),根據 Rules of engagement 原則當然可以兩手準備,但都唔一定係要「Body check」、「裝修」。如果係咪都 「神獸鶳召喚」 ,或「原則塔利班」嗰種一刀切式抵制甚至「裝修」,同港共軍政府唔講求「武力對等」有乜分別!

更是以美心集團為例,在軍事角度嚟講「裝修」係唔足以對付伍淑清呢條臭閪,甚至因為 Starbucks 與美國嘅關連可能成為支那共匪反制彈藥,危及整體大戰略,所以唔可以一味「裝修」。「B52 在廣島上空」確係將二戰終結,但都因應時機先可以出動,再者「打仗」唔係得一種武器。美心集團係商業機構,大把商業手段可以玩到伍家以至另一大股東怡和集團反艇。下一篇我會詳細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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